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家常咖哩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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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世界上真的有種東西隨便煮一煮,味道都不會差到什麼地方去,我覺得咖哩是首選。

就我個人來說,每當到路上閒晃不知道要吃什麼東西的時候,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是找家有賣咖哩飯的,進去點一份就是。像這樣的習慣在台北市區裡極容易得到滿足,因為這根本已經快變成是國民料理之一了。



當然,在沒有咖哩飯的地方通常我會選有賣餛飩麵的店家打打牙祭,也是同理可証的。


我的咖哩飯作法很簡單

肉(切丁)
培根兩條
香菇數朵
紅蘿葡一根
馬玲薯一顆
洋蔥兩顆
佛蒙特咖哩(半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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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把香菇洗乾淨了切片,如果有洋菇的話也可以順便切成薄片。通常菇類我會先炒過,不僅在香氣上會比較明顯,吃起來的口感也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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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喜歡紅蘿葡,不過我個人頗愛他的口味,略帶點甜味,而且營養滿點。

紅蘿葡洗乾淨用去皮,用滾刀法切成塊狀,大小約一口的份量。雖說滾刀法並沒有一定的切法,可是要切得好看還是得練一下(我就是那個還沒練到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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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蔥可以多放一點,兩顆分開切,切成大小不一樣的兩份。

一份的大小約一平方公分(或者可以再大一點點),一份切好之後先放著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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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份能切多細就切多細,切好之後要放到低溫鍋子裡慢慢炒成金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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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剛剛切成小碎塊的洋蔥要用小火慢慢的炒成金黃色,這樣子可以完全引出洋蔥的甜味和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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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馬玲薯如果要切丁的話去個皮可能會比較適合,而且帶皮吃的話,也許用滾刀法切成不規則的大小會比較適合些。

不過根據衛生署的公告,馬玲薯是不適合帶皮一起煮的(反正少量的話應該還好,下次記得去皮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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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某賣場買回來的雞胸肉,常見的雞肉料理通常會用帶有較豐富油脂的雞腿肉入菜,不過雞胸肉的熱量比較低是不爭的事實。這雞胸肉我有用鹽稍微醃一下,大約五分鐘。

之前我到肉攤去找肉的時候,老闆介紹我「鼠蹊肉」,我個人覺得也很適合拿來作成咖哩。

煮成咖哩的肉我習慣切成丁,因為肉丁的口感比肉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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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會加入切成絲培根來解決雞胸肉油脂不足的問題,不過COSTCO買回來的雞胸肉似乎沒有太多這方面的毛病,培根應該可以用在另外一方面。比方說煎得熟一點,提升咖哩的香氣,或增加層次感之類的。

只是這次我沒有把培根炒得很熟,只把油逼出來沾點在雞胸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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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炒的炒過了,就全部把他們集中在一起,把水倒到與料齊就好。講究點的可以用高湯,不過通常我都只會用自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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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的時候開大火,要輕輕的攪伴防止沾鍋,等到水滾了之後關成小火,蓋上鍋蓋等上十五分鐘,讓食材的味還可以充分的融入湯汁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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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的時間差不多的時候,可以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咖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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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用的是佛蒙特的印度咖哩,所以裡頭除了有已經調味好的咖哩塊之外,還附有一小包香料粉。聽說吃起來有點辣辣的,不過我個人覺得還好,而且加了香料包之後的香氣比較明顯,我個人頗愛。

有咖哩愛好者視佛蒙特為大敵,我個人倒不是那麼在意,反而還滿喜歡佛蒙特咖哩的調味(也許是我的舌頭鈍,吃不太出他們不喜歡的那種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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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半盒(六小塊)的咖哩塊丟到鍋子裡緩慢的攪拌,等到咖哩塊全都融化之後就,再讓小火稍微悶煮一下就好。

完成之後的咖哩如照片裡所示,我覺得水量可能多了些,所以味道上稍嫌淡了點。再放過一夜之後會比較濃稠些,咖哩也會比較入味,拿來拌飯剛剛好。

就如同之前寫過的炒麵那樣,這咖哩的內容會視我個人的心情做調整,反正市場上買得到什麼就放什麼,那陣子想吃什麼就煮什麼,咖哩這東西其實不需要太多定義。大致上的調性抓到了,味道就不會差到什麼地方。

加入一大堆根莖類作物的用意是在於讓咖哩嚐起來的味道不要太單薄,菇類的用途在於口感層次的豐富度,而如果已經加入香菇了,肉是可以不用放的。反而可以再加入某些可以讓香氣或口感多點變成化的食材,比方說蘋果泥。

做好咖哩可以拿來配飯、麵及夾麵包,算是功能和用途都非常廣的食物之一,更重要的是煮完之後可以放很久,我覺得這才是咖哩最方便的地方。




以上是我的家常咖哩,請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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